站内搜索
关键词:
联系我们
办公电话:010-59762935
李圣律师:13071190699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(曙光西里甲6号院)
E-Mail:lisheng@zhipulaw.com
  查看详细>>  
网站咨询 当前位置:首页 > 网站咨询
 咨询标题:关于尸检的问题 咨询人:王女士  时间:2014/6/13 10:39:35
咨询内容: 患者去世,家属觉得死因不明,院方没有告知家属是否需要尸检,在家属要求尸检时,院方以孝敬和尊重传统为由,劝说家属不让尸检,这种情况会影响司法鉴定,院方应负什么责任?
 回复人:孙丽花律师 时间:2014/6/13 16:32:00
回复内容: 1、当患者死因不明时,医院有向家属进行尸检书面告知义务,取得家属的书面尸检同意或拒绝意见。2、当家属要求进行尸检时,医院应当配合,医院不配合尸检,应当承担未进行尸检导致医疗责任无法判明的责任。3、如果家属想进行尸检,一定要保留要求尸检的证据,且在无冷冻条件下尸检应在48小时内进行。建议登陆本网站,阅读《律师说法》相关文章,或者搜索《经典案例》,应该能够帮助到您。您也可以提供病历资料,预约见面,免费咨询。
姓名:
回复内容:
 
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ypright © 2008-2012 Beijing ZhiPu Law Fir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三元西桥时间国际H座1710室(曙光西里甲6号院) 办公电话:010-59762935 传真:010-59762319
www.bo-an.cn 京ICP备2020032478号-1 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24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1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720; 技术支持:站多多